1、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个人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对进场材料等进行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见证取样人员,应当对试样的合规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见证取样人员应当由具备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人员担任。具体条件和所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条件1、从事相关专业 3 年以上;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二、申请见证取样员信息录入所需材料1、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信息登记表; 2、锦州市建设
2、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人员信息汇总表;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看原件);4、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查看原件);5、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查看原件);6、一寸照片两张。以上相关表格在锦州市住建委网站网上办公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网址:http:/ 4 月 10 日到 4 月 30 日集中受理,超过规定时间原则上不再办理;逾期未能办理的,系统将自动清除个人信息,由此造成后果自负。2、见证取样员信息登记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办理时需携带以上相关材料;3、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单独申请办理的,由申请单位携带相关资料于每周周二统一受理。(节假日顺延)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