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七、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的规定一、 考试纪律1、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敖畅、在制定位置就坐。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2、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考试卡、学生证。闭卷考试不得接待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制定的书籍、手册等资料;3、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4、 考生必须按时胶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考生应按考场指令离开考场;5、 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准胡杰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应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负责处理;6、 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以任何接口和方式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分。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考生公布;7、 不准违纪考生或其委托人唯独访求监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8、 考生不得擅自缺考(如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者,按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