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工程公路工程材料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材料使用,防止劣质材料进入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高速公路、独立大桥、独立隧道的新建、改建工程的材料准入活动。第三条 材料准入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公司成立建设项目材料管理小组,负责材料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审批工作,建设项目材料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第五条 对以下材料实行准入制度:水泥、钢材、沥青、混凝土添加剂、锚具、桥梁伸缩缝、桥梁橡胶支座、沥青路面表面层粗集料、防眩板等。第二章 准入条件第六条 实行准入的材料,其质量性能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河南省地方标准。材料供应单位必须配备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先进生产设备及成品出厂检验的技术装备,监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第七条 申请准入的材料供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