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责任书 为了建好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市残联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渝残联发(2010) 75号),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的正常运行,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得到康复服务,市残疾人联合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残联、街乡镇人民政府、康复室-斤在的社区居委会共同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视,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杜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 二、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每个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配备1.5万元左右的康复训练器材器具,区县(自治县)为示范社区培训康复医生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各1名。 三、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示范社区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安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康复室建设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