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北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2012年03月28日 星期三 18:10河北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针对农村原民办、代课老师晚年收入来源没有保障,生活比较困难的实际,作为河北首个试点城市,秦皇岛正式启动相关方案,将在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首次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使他们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秦皇岛市共有离岗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一万余人。按河北省政府要求,发放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县55的比例分担;非直管县按照省、设区市、县2.52.55的比例分担。秦皇岛规定,凡年满60周岁、2003年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是农村户籍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助。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此次养老补助。该执行标准按新型农村社会基础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放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