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文 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香水湾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的需要,促进旅游产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现编制香水湾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自本规划批准实施之日起,凡与香水湾B区开发建设有关的各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海南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2001年19号文)关于印发海南省改善城镇环境建设、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具体四至为:北至铜岭、西北至光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南至陵水河入海口、东与东南方向至南海海岸,面积为470公顷。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本地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及其图则的有关规定,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