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燃气及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 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工具、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2、 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2) 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 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4) 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5) 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6) 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7) 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3、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4、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2) 在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