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用电、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二、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积装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险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施工处办理动火审批。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室、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无异议方能施工; 三、进场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指派专人负责,动火完毕立刻清查现场。不办动火审批的而擅自动火的,现场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通报主管安全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四、电焊、焊割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许可证书的人员实施,并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焊割点周围情况,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场所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前,不得进行焊割。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五、严禁私自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