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依治治理,进一步加强联社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水平,规范联社的重大经营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合法、透明,有效防范各种法律和经营风险,保障联社和股东利益,根据县普法办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信贷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实施前,必须组织进行科学的法律论证。二、聘请律师和刑侦工作人员,成立决策法律咨询委员会。负责对联社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论证。法律咨询委员会的成员每年调整一次,并保持相对稳定。三、重大经营决策未经法律论证,一律不得开展。四、发生的日常法律事务,一般由聘请的律师、刑侦工作人员负责解释。五、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主要包括:1、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不良资产摧收等方面的重大决策;2、年度投资计划,融资、信贷投放项目,期权、期货等经济经营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