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当法律陷入绝境 洞穴奇案读书笔记中国自古就有“杀人者死”的规定,圣经中亦有“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的主张,杀人偿命这种原始的同态复仇思想,似乎早已理所应当、达成共识。但在“洞穴奇案”中我们却发现,对被指控谋杀的探险者们宣判死刑与无罪释放一样荒谬,在那个设想中的极端环境下,他们跨越了人性存亡的边界,同时也将法律逼到了绝境。汉迪法官提出“这是最容易做出判决的案子之一”,这个说法我并不认同,非黑即白的思维在法学领域难以成立,法律更不可能摆脱全部影响因素而独善其身。书中每一位法官的判决都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展开,虽然富勒宣称“请勿对号入座”,但我们明显可以察觉到其中融合的几种学派的观点。下面我将针对我印象最深的几个争议问题,进行简单的讨论。首先是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是应当严守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还是允许对法律做出自己的合理解释呢?这个问题由福斯特法官首先提出,大多数法官都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在我看来,这也许是整本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在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