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一)、粉尘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2)、建(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物12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本次投标工程在施工道路入口处办公区、砂浆搅拌站右侧、木工房和钢筋加工房处各设垃圾堆放场的一处,并将垃圾袋装,以备外运。(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车辆冲洗场地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