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白北关初中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一、主要措施:1.建立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统计表、花名册,保证他们全部入学。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3.班主任要对轻度智残学生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学校对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帮扶。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