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行政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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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0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行政审批标准体系2014.111目 录目 录1前 言2引 言3第 1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服务基础标准体系mzdzck jcbz.01-2014 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5mzdzck jcbz.02-2014 标准化建设基本规定5mzdzck jcbz.03-2014 行政服务基本术语及定义7第 2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管理规范mzdzck xzgl.01-2014 窗口岗位职责规范10mzdzck xzgl.02-2014 窗口环境管理规范10mzdzck xzgl.03-2014 档案管理规范11mzdzck xzgl.04-2014 窗口印章管理规范11mzdzck

2、 xzgl.05-2014 学习培训管理规范12mzdzck xzgl.06-2014 请休假管理规范12第 3 部分:地震窗口服务标准规范mzdzck fwbz.01-2014 窗口人员服务规范 15mzdzck fwbz.02-2014 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规范 15mzdzck fwbz.03-2014 服务承诺规范 16mzdzck fwbz.04-2014 限时办结规范 17mzdzck fwbz.05-2014 AB 岗管理规范 17第 4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许可管理服务事项审批规范mzdzck xzsp.01-2014 窗口行政审批规范20mzdzck 44140045676380

3、7001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202前 言本标准体系参照 GB/T 1.1-2009、GB/T 24421 系列标准、DB44/T 11472013、DB44/T 11482013 和 DB44/T 11462013 系列标准制定。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文件分为四个部分: 第 1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服务基础标准体系; 第 2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管理规范; 第 3 部分:地震窗口服 务标准规范; 第 4 部分:第 4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许可管理服务事项审批规范。3引 言近年来,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领导的支持下,在行政审批服务的优化审

4、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推升审批效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要求和进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的需要,制定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本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设是在总结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践经验和成果基础上借鉴了我省佛山、珠海等其他地方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功经验,注重分析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的关键性标准,强调行政审批服务要件设定、流程 优化、 标准制定、审批效能,以及 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借鉴支持。本 标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在实施过程不断改进。4第 1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服务基础标准体系5mzdzck jcbz.01

5、-2014 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地震窗口(行政审批科)及人员标准化建设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建 设任 务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行政审批科)科室及人员。2 指导思想根据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原则,开展地震窗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便民、高效、廉 洁、规范审 批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3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管理。4 建设任务1)建设行政管理标准,制订地震窗口日常管理中的各项标准;2)建设服务管理标准,制订地震窗口实施服务行为的依据和规范;3)建设行政审批标准,制订

6、地震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审批各项标准。mzdzck jcbz.02-2014 标准化建设基本规定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地震窗口(行政审批科)及人员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组织架构、体系 标 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行政审批科)科室及人员。2 基本要求1)制定地震窗口标准体系。2)执行标准体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3)组织标准体系学习培训。4)标准体系持续改进。3 组织架构市地震窗口组长担任行政审批科科长,窗口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4 体系标准4.1 体系组成6由地震窗口行政服务基础标准体系、地震窗口行政管理规范、地震窗口服务标准规

7、范、地震窗口行政许可管理服务事项审批规范四个子体系组成。4.2 标准编码4.2.1 基础标准、行政管理和服务管理编码规划。1)编制方法,结构见图。mzdzck X X X X .X X X X X X4 位标准发布年号2 位子代码4 位基本码6 位前缀2)编码说明(1)4 位基本码:用拼音开头字母代表基本码,分别为 jcbz-基础标准;xzgl- 行政管理;fwbz-服务标准;xzsp-行政审批。(2)2 位子代码:用 00-99 的 2 位数字代表子项。(3)4 位标准发布年号:2014。(4)其他要求,为便于识别,加 mzhbck 作为前缀。4.2.2 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编码规则。

8、1)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DB44/T 11462013)的规定,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码是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赋予的唯一标识代码,应由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机构统一赋码,在省暂未赋码前,我局依照编码规则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履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编码。基本码的结构见图。mzdzck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6 位行政区划码1 位事权代码10 位实施机关代码9 位基本码6 位前缀2)编码说明:(1)9 位基本码:左边第一位是 1 位事项性质代码:1 代表行政许可;2 代表非行政许可;3-9 代表管

9、理服务事 项。左 边第二位至第八位分别为主项代码和子项代码,主项代码以 5 位数字代码表示,编码范围为 0000199999,用于标识具体审批事项。主项代码为顺序码,应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排列的顺序进行编码。每一个主项代码应与一个7行政审批事项的主项相对应,并且不随事项性质代码的改变而改变。子项代码以 3 位数字代码表示,编码范围为 001999,在同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其办理的事项内容、流程、对申请人和所需申请材料要求的不同而被细分为若干个子项时使用。子项代码为顺序码,应按审批事项主项所细分的子项的顺序进行编码。当基本码只标识主项时,子项代码用 000 表示。(2)10 位实施机关代码:实施机关

10、代码由实施机关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实施机关类别代码组成,为 10 位数字代码。其中,第 19 位为实施机关的组织机构代码,其编码应符合 GB 11714 的规定;第 10 位为实施机关类别代码。如果实施机关为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 则实施机关类别代码为 1;如果实施机关为受委托机关,则实施机关类别代码为 0。(3)1 位事权代码:当需要区分和识别行政审批事项的级别时,应采用事权代码,为 1 位数字代码,代码表见下表。事权代码表代码 事权名称1 国家级2 省级3 地市级4 区县级5 乡镇级(4)6 位行政区划:当需要区分和识别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地区时, 应采用按 GB/T 2260

11、规定编制的行政区划代码,为 6 位数字代码,代码表见 GB/T 2260。梅州市行政区划为 441400。(5)其他要求,为便于识别,在基本码前面加 mzdzck 作为前缀。5 标准制订实施1)根据省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借鉴珠海、佛山市 经验,并结合我局审批工作实际制订。2)制定后加强学习尽快熟悉并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开展服务和管理活动。mzdzck jcbz.03-2014 行政服务基本术语及定义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地震窗口(行政审批科)及人员标准化建设术语定义等内容。 8本标准适用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行政审批科)科室及人员和局有科科室。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建设文件。

12、2.1 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已公布的我局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管理服务事项。2.2 业务手册 针对具体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用以规范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实施业务过程而制定的标准。2.3 实施机关 实施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审批的组织,包括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机关。2.4 申请人 提出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审批申请的个人或组织。2.5 受理 实施机关内被指定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申请的行为。2.6 审查实施机关内被指定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查的行为。审查方式包括岗位审查、 现场评估、专家评审等方式。2.7 审批 实施机关

13、内履行行政审批决定的行为。2.8 适用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列出此项行政审批事项适用的条件。2.9 办理依据指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项的内容,但涉密的除外。必要 时 ,可以引用的方式,在 资料性附录中列出作为办理依据的各类文件的目录。2.10 运行流程通用运行流程的表述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送达和决定公开等内容。2.11 审批文件审批文件的类型一般包括: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2.12 审批时限9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应列明法定办理时限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如果实施机关认为可以缩短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并作出书面承诺时,应列出承诺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不得超过法定办理时限。第 2 部分:地震窗口行政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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