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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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盖章)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 O 一七年八月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总则 .172. 招标文件 .193. 投标文件 .214. 投标 .255. 开标 .266. 评标 .277. 合同授予 .2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9. 纪律和监督 .2910违约责任 .3011中标承诺 .3012行贿犯罪查询 .301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30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项目部

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 评标办法 .28评标办法前附表 .361. 评标方法 .402. 评审标准 .403. 评标程序 .4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4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39第八章 图纸(另册) .140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0第一章 招标公告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1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7GC060187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1.2 工程概况:本项目南起职高路北至望梅公园,总长约 2 公里左右,绿化范围为道路两侧

3、绿化景观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绿地面积 33743.3 平方米。道路工程为沥青砼路面,全段道路面积 3044.69M2,所有排水主管均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工程造价 19268154 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 招标内容: 一期:绿化苗木、园路及步行道、坐凳、其他景观小摆设、绿化给水等项目;二期:绿化苗木、景观亭廊、园路及步行道、挡墙、坐凳、道路、排水、停车场、篮球场、盖板涵、公共厕所、其他景观小摆设、给排水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

4、 年 9 月 1 日 10:30 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

5、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3.1 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6、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3.2 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宁建发【2017】33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7、、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联合体双方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4 投标人须配备两名项目负责人并符合下列条件:2.4.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

8、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4.2 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 2017 年 2 月以后(含 2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视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3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

9、准。三、其他要求3.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9 月 1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104。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开标时间:2017 年 9

10、 月 29 日 9:00 时。4.2 开 标 地 点 :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宁 海 县 桃 源 街 道 金 水 东 路 5 号 五 楼 ) , 具体 开 标 室 见 当 日 公 告 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7 年 9 月 1 日 10:30 时 起 在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信 息 网( http/:) 网 页 下 方 下 载 。七、投标保证金:1、帐 户 名 称 :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专 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

11、额:人民币 叁拾捌万 元 5、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 8:00 时前实际到账。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八、联系方式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4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联系人:徐伟军 联系电话:0574-59956262 招标代理: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 321 号二楼联系人:陈冬燕联系电话:0574-65

12、207653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联系人:徐伟军 联系电话:0574-59956262 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 321 号二楼联系人:陈冬燕联系电话:0574-652076531.1.4 项目名称 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1.1.5 建设地点 本项目南起职高路北至望梅公园。1.1.6 工程规模总长约 2 公里左右,绿化

13、范围为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绿地面积 33743.3 平方米。道路工程为沥青砼路面,全段道路面积 3044.69M2,所有排水主管均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1.1.7 工程造价 19268154 元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1.2.2 资金来源 自筹1.3.1 招标内容一期:绿化苗木、园路及步行道、坐凳、其他景观小摆设、绿化给水等项目;二期:绿化苗木、景观亭廊、园路及步行道、挡墙、坐凳、道路、排水、停车场、篮球场、盖板涵、公共厕所、其他景观小摆设、给排水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4、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10 月(以开工报告为准)梅林街道九顷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7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 安全要求 合格1.3.5 工程类别按绿化景观一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一般工程计取;其中不计取二次搬运费、提前竣工增加费、特殊地区增加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等。1.3.6 报价要求上限:18027242 元;下限:17406785 元(均含本数)其中:不可预见费用 780000 元,暂定价2976749(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均未下浮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

15、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1 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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