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998印度电子商务支持法 对1860年印度刑法典的修正对1872年印度证据法的修正对1872年合同法的修正对1885年印度电报法的修正对1891年银行帐簿证据法的修正对1897年一般条款法的修正对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的修正一项对各中央法案进行修正以支持电子商务的法案由于印度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有必要对现有立法进行修正,以促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并解决这些立法在独特的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中产生的问题;因此,本法规定如下: 简称,适用地域及生效本法可称为1998年电子商务支持法。本法适用于印度除Jammu和克什米尔以外的全部领土。本法自中央政府在正式公报中为本法指定的日期起生效。 对印度刑法典的修正(a). 在第29条结尾加入;或一份如1998年电子商务法所定义的电子记录。(b). 在刑法典第4条之后加入新的第4A条,内容如下:4A.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 在本法典的规定适用于有关电子记录或电子签名的违法行为时,应适当地考虑1998年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