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牟定县 2017年“三月会”商品物资展销会摊位搭建经营权有偿转让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CZB-2017-(CG)-004招 标 人 : 牟定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3 月 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1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第五章 招标项目概况与服务标准要求 .36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81第一章 招标公告牟定县 2017年“三月会”商品物资展销会摊位搭建经营权有偿转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2、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牟定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牟定县 2017 年“ 三月会” 商品物 资展销会摊位搭建经营权有偿转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JCZB-2017-(CG)-0042.2 项目名称:牟定县 2017 年“三月会”商品物资展销会摊位搭建经营权有偿转让采购项目2.3 项目有偿转让最低价:55 万元。2.4 经营权转让期限:15 日历天(2017 年 4 月 22 日至 5 月 6 日)。2.5 项目地点:20
3、17 年“三月会” 商品物 资展销会地点位于牟定县彝和园主街道。2.6 招标(转让)内容:22.6.1 摊位搭建及出租(含水电架设)、展销会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展销会场街道垃圾清扫及清运。2.6.2 计划搭建摊位约 300 个左右(引入商户 300 户)。街道长 600 米,宽 15 米,街道中线预留 5 米消防通道后双面搭建,摊位面积12 平方米(宽 3 米,进深长 4 米),摊位每相连 30 米预留 3 米宽安全通道。2.6.3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概况与服务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近三年(201
4、4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3.3 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服务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无效。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15 日每日上午 8:00-11:30 时,下午 14:30-17:30 时到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定县城新南路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4.2 投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4.3 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购买招3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有效
5、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登记完后退回。同时提交以上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4.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 4.1 条款)4.5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到牟定县彝和园大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未按时参加的责任自负(参加现场踏勘的安全自负、费用自理)。5、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5 日以转
6、帐的方式将10000.00 元 (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以下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龙分理处银行账号:5300 1708 7360 5061 9826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4 月 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4中心。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7、信息平台”、 “牟定 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牟定县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牟定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地址:牟定县政府五楼联系人:杨竣 联系电话:13577840976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牟定县化湖人家 26 栋 4 号联系电话:13887884040传真:0878-5226466 2017 年 3 月 9 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招标人 牟定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 牟定县 2017 年“三月会”商品物资展销会摊位搭建经营权有偿转让采购项目招标
8、编号 JCZB-2017-(CG)-0041.2项目有偿转让最低价 55 万元(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有偿转让最低价的按无效处理)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概况与服务标准要求”3.2 经营权转让期限 15 日历天(2017 年 4 月 22 日至 5 月 6 日)4.2 特定条件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9.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0日前9.3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 澄清联系人:陈宗友 电话:13887884040 传真:0878-5226466 11.3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第2.1款初步评审标
9、准规定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其他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初步评审标准和号条款。13.1 (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提供投标人近年来(2014 年至今)类似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2016 年 10 月新注册的公司从注册之日起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 2、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 投
10、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8.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 份19.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网银、汇票或支票,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7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7:30 时以前足额提交至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信息不清的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 2017 年 4 月 3 日 17:30 分前持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11、表人亲自办理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和进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核对确认无误后,由出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不再受理,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账户名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楚雄楚龙分理处银行帐号: 53001708736050619826保证金收退联系电话:0878-3023338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7 年 4 月 5 日 9 时 00 分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5 日 9 时
12、00 分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2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3.3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29.1 履约保证金金额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2、安全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29.3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无息一次性退还。30.1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照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3、的规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收取,该费用由招标人支付。32.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证照交行政监督人员核查后退还: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
14、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一、总 则1. 项目概况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招标。1.2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2.1 投标中标人按照“招标项目概况与服务标准要求”所列要求搭建摊位进行出租所得收入。3. 招标范围及交货期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15、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3.1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本项目的特定条件;4.3.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4.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4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 投标费用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 质疑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3887884040;传真:0878-522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