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民勤县东湖镇通社砂砾道路民勤县东湖镇通社砂砾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ZJHWWZC-201802采采 购购 人:人:民勤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附表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7一、说明7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及评标12六、授予合同14第四部分 技术参数16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18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20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33第 一 部 分 招 标 公 告民勤县东湖镇通社砂砾道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
2、公司受民勤县东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民勤县东湖镇通社砂砾道路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JHWWZC-2018022、招标内容:民勤县东湖镇通社 25公里砂砾道路修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采购预算:99.9820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网上报
3、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方式:此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免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时间:2018 年 2月 9 日 0时 0 分至 2018年 2月 14 日 23时 59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7 日 08时 45分 开标时间:2018 年 3 月 7 日 08时 45分 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三 厅。 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
4、0 元(大写:壹万元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招标人专用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项目名称,不填写或填写错4误为无效。 户 名:民勤县东湖镇人民政府 账 号: 2420 1012 2000 0025 10开户行: 民勤农商银行东湖支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 18:00前到达指定账户。八、数字证书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投标人注册成功
5、后,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免费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短信至投标人手机。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单位:民勤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小欢 电话: 18294100925 采购单位地址:民勤县东湖镇 代理公司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苗 电话:17693541618代理公司地址:凉州区宋园新村 12号楼 1单元 1703室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 2月 8日5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民勤县东湖镇通社砂砾道路建设项目(2)工
6、期: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3)招标内容:民勤县东湖镇 25公里砂砾石通社道路修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采购人(需方):(1)单位名称:民勤县东湖镇人民政府(2)联 系 人:王小欢 (3)联系电话:18294100925 (4) 地 址: 民勤县东湖镇3招标人:(1)单位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联 系 人:冯苗(3)联系电话:17693541618(4)地 址:凉州区宋园新村 12号楼 1单元 1703室4 付款方式及时间:按合同约定方式。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
7、人资格的公路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3)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6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内有效。7 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勘察,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8本 项 目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 10000元 ( 大 写 : 壹 万 元 整 ) 。 在 成 功 下 载 招 标 文件 后 至 开 标 前 缴 纳 , 必 须 是 投 标 人 基 本 账 户 以 网 银 、 电 汇 或 支 票 转 账 的 方 式 缴纳 至 招 标 人 专 用 账
8、 户 ( 禁 止 用 现 金 缴 纳 ) 。 并 在 用 途 栏 或 备 注 栏 内 填 写 项 目 名称 , 不 填 写 或 填 写 错 误 为 无 效 。 户 名 : 民 勤 县 东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账 号 : 2420 1012 2000 0025 10 开 户 行 : 民 勤 农 商 银 行 东 湖 支 行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截 止 时 间 :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三 天 前 18:00前 到 达 指 定账 户 。开标两天前投标人在民 勤 县 东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中 标 候 选 人 确 定 后 , 投 标 保 证 金 由
9、招 标 人 原 路 退 付 , 投 标 人 不 再 到 场 退 付 。( 未 中 标 投 标 单 位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开 标 结 束 后 72小 时 内 退 付 ,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投 标保 证 金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退 付 。 )9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一式 3份。正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 U盘 1份(单独封装),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2)未按该要求制作分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递交:(1)地 点: 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三 厅(2)时 间: 2018 年 3 月 7 日 08时 45分11
10、开标:开标时间:2018 年 3 月 7 日 08 时 45分7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三 厅12其它说明: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资格证、职称证、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文件。以 上 证 书 及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必 须 在 有 效 期 内 , 原 件 带 至 开 标 现 场 审 核 ( 被 授 权人 投 标 的 不 提 供 法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11、, 未 提 交 原 件 和 未 按 规 定 年 检 、 复 审 将 视 为 无效 投 标 。13 本项目采购预算 99.9820万元 。8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资金来源1.1 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到位,招标人计划将本次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支付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合格的投标人2.1 除“投标须知附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凡是有能力组织实施本项目,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2.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2.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3.招
12、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技术参数”部分。5.工期要求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附表第 1项。6.踏勘现场6.1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6.2踏勘现场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任何疑问的口头回答,对招标人不具约束力。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日以书面形式将所有疑问按规定方式送达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发给全体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3在踏勘现场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97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
13、均由投标人自付。7.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资料,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还。10二、 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材料、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技术参数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9.招标文件的澄清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投标截止期 十五 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以补充通知的方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或所有投标人同意的时间之前,招标人都可以以补充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10.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