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派出交流生工作流程一、 网上发布交流信息 每年春季和秋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在校园网上发布合作院校的招生信息,包括交流院校名称、名额和要求。对交流生项目感兴趣的同学也可参考往年的信息发布:打开河南科技大学官网首页-最新通知- 更多-校级通知- 搜索相关信息。二、 选拔对象或要求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国际交流生选拔及管理的暂行规定(河科大外【2010】1 号文件),并根据合作院校的专业设置(网上发布的交流信息中有查询合作院校专业设置的网址),相关专业在校的大二或大三学生及研究生均可报名。三、 选拔程序1、符合选拔要求的学生自愿报名,向学院或研究生处提交河南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及申请表上所列提供证明材
2、料原件(河南科技大学国际交流生选拔及管理的暂行规定和申请表在网上发布信息的附件里)。2、学院根据交流生的选拔要求和综合测评记分标准(见河南科技大学交流生选拔实施细则及附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3、教务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进行复审,根据其综合得分提出交流生候选人名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申请人获得交流生资格。四、 办理签证21、获得交流生资格的学生携带河南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手续, 并提供对方大学所需各种资料。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依照合作院校的要求,将学生准备的资料盖章后寄送到交换学校进行审核,研究生需要先与国外大学教授联系,并取
3、得同意接收承诺。3、交流学生自行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4、合作院校将交流生所需留学签证材料办好后寄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我处根据留学国别,指导学生准备签证材料,办理签证手续。(有些国家需学生本人自行前往该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材料并接受面谈)5、取得签证后,交流生须签订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学 生 声 明和亲 属 声 明(见河南科技大学国际交流生选拔及管理的暂行规定附件),其中亲属声明的签字如父母较远,也可由交换生自行代签,但应注明经父母允许,并盖上手印,签署的所有文件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6、交流生务必在离校之日前分别到教务处、研究生处以及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保留学籍手续。7、交流生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期限两周以上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将作自动退学处理。五、学分认定交流生在国外学习期满回校后,应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本科/研究生交流生学分转换审批表,合作院校会将交流生成绩单寄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学生领取成绩单,并开具返校证明。学院(研究生处)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有效成绩单,进行学分和成绩的审核与转换1认定;本科生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