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窑市民之家机房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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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瓶窑市民之家机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ZYHZFCG-2017-163)采购人: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 年 6 月第 1 页,共 46 页目 录供应商注意事项 .1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2第二部 分 谈判响应方须知 .5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5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27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1供应商注意事项一、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存在违法违规内容时,为采购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 2017 年 06 月 08 日 14:00 前向采购

2、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二、如遇开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 ,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并请供应商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公告打印并盖上供应商公章后传真至采购组织机构。三、根据余财采2012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验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于单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除国家规定应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 ,原则上委托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政府采购验收办公室进行验收。对不按采购文件、响应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给予 1至 3 年内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第 2 页,共 46 页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办确201782 号确认书批准,现就瓶窑市民之家机房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瓶窑市民之家机房建设项目(HZYHZFCG-2017-163 )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机房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

4、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六、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06 月 05 日至 2017 年 06 月 0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 号) 规定,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

5、机构允许其获取。七、报名:须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L5 窗口。八、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持“五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

6、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第 3 页,共 46 页九、采购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十、响应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017 年 06 月 09 日 09:40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2017 年 06 月 09 日 09:40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

7、人联系人:郑健;联系电话:0571893607922、项目负责人:包梦婕; 联系电话:057186160931;传真:057189360706;3、报名、成交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质疑受理咨询电话:0571-86201955十三、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事项: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

8、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L5 窗口。(三)投诉事项: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9、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0571-89180113。十四、投标保证金1) 、金额为 2300 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第 4 页,共 46 页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914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2)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 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3) 、杭州银行咨询电话:

10、0571- 89273001。4) 、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至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保证金递交函。第 5 页,共 46 页第二部分 谈判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 名 目 内 容1 项目名称 瓶窑市民之家机房建设项目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7-1633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4 评标方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5 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 23.0 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报价预算价) ,视为

11、无效。6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7 年 06 月 08 日上午 10 点;集合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 20 号市民之家;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实地踏勘,联系人:郑健、顾太平,联系电话:13989891955、 18968088938。第 6 页,共 46 页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之通用条款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 “采购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2.2、 “谈判响应方 ”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谈判响应方代表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谈判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响应采购费用:谈判响应方需自行承担涉及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费用。6、特别说明:6.1、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 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13、,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 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3、持“五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 三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7、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

14、要求的,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供应商。7.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第 7 页,共 46 页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

15、,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8.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8.2、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保证金。8.3、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

16、民币元) ,否则视同未响应。8.4、响应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谈判响应方不能以“ 赠送、赠予 ”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9、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供应商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10、 响应有效期10.1、响应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10.2、在原定响应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11、 保证金11.1、保证金用于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引起的风险。11.2、保证金缴纳详见“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相关条款。11.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11.4、保证金

17、的退还:11.4.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1.4.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1.4.3、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11.5、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被退还:1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5.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5.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8 页,共 46 页12、 响应文件的编制12

18、.1、响应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12.2、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谈判响应方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响应方负责。12.3、 响应文件提倡采用 A4 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3、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3.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3 份编制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 响应文

19、件、正本 /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3.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3.3、响应文件须由谈判响应方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谈判响应方应写全称。14、响应文件的包装和递交14.1、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14.2、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方名称及开标时启封” 字样,并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可参考“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4.

20、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谈判响应方的响应文件。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响应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谈判响应方承担。14.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4.6、响应文件一经拆封不予退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5.1、所有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地点。15.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谈判响应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

21、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响应方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第 9 页,共 46 页17、无效情形17.1、被拒绝的响应文件;17.2、未通过报名的;17.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17.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采购公告之“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7.5、响应文件封面、初次报价表、谈判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17.6、初次报价表、谈判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7.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17.8、响应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

22、响应表述不清或不响应,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17.9、响应文件组成中带“” 资料提供不全的;17.10、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17.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17.12、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17.13、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17.14、报价具有选择性;17.15、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谈判响应方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7.16、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响应文件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7.17、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认为应当作无效处理的其他情况。 18、项目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条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8.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谈判响应方。19、评审内容的保密19.1、凡属于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谈判响应方或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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