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渠南乡中心学校 “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为了使我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 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 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 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 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 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 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 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 于或优于 0.05 而低于 0 .03,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 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 41-70 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 的重听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