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攀枝花市工业园区(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盐边钒钛产业园区、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工程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对攀枝花市工业园区(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盐边钒钛产业园区、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工程 PPP 项目(项目编号:5104012017000779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投资方。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2、律法规组织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方参与资格预审: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工业园区(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盐边钒钛产业园区、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工程 PPP 项目二、项目授权主体: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三、项目采购人: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采购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五、采购需求: 2(一)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分布在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三区两县 5 个工业园区,分别是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四
3、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盐边钒钛产业园区。(二)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1、项目总投资:根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攀枝花市工业园区(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盐边钒钛产业园区、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 242,793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 166,84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353 万元,征地拆迁费约为 41,279 万元,预备费为 18,319 万元。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建设期预计为 2018 年到 2019 年,建设总工期 24 个月。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攀
4、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盐边钒钛产业园区的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道路给排水、电力和通讯管线、照明、绿化、交安工程)、截洪沟渠工程、标准化厂房场平工程(含弃土场建设)内容。本工程涉及 15 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高梁坪园区北路: 新建园区主干道长度 5.86 千米,建3设道路宽度为 12 米,双向 2 车道,混凝土路面。(2)倮密路至园区北路连接线: 新建园区主干道 1.47 千米,路面宽度 12 米双向 2 车道,混凝土路面。(3)高梁坪园区入口道路及入口支路建设:改建总长度 0.75千米的园区入口道路,
5、道路宽 8.5 米,水泥混凝土路面。(4)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干箐路: 建干箐路连接 310 省道,干箐路为次干路,宽 12 米(路面宽 8 米,两边人行道宽各 2 米),全长 1.02 千米。(5)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准化厂房场平工程:对园区经堂村约 620 亩土地进行平整。(6)橄榄坪园区新建道路: 新建道路总长 3384 米,其中园区主路新建 2204 米;二号支路新建 247 米;大箐沟路新建 464米;尖山路新建 260 米;支路 A 新建 139 米;支路 B 新建 70米;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7)橄榄坪园区道路改造: 园区改建道路总长 5508 米;其中园区主路改建 2204 米;
6、二号支路改建 369 米;大箐沟路改建长 500 米;尖山路改建长 521 米;连城路改建长 373 米;三号路改建长 1060 米;四号路改建长 481 米;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8)橄榄坪园区排洪沟(1 号、2 号):1 号排洪沟长 1240米,截面尺寸为 3 米3 米;2 号排洪沟排洪沟长 930 米,截面尺寸为 2.5 米2.5 米。4(9)迤资园区道路改造及边坡整治: 迤资园区改造道路 2.7千米,宽度 15.5 米,级,水泥砼路面。(10)一枝山 A 区道路工程 (A、B 道路) :总长度约 3.7 千米,其中 A 路 2.96 千米、 B 路 0.74 公里,分别按次干路、支路建
7、设,路幅宽 12 米,双向 2 车道。(11)一枝山 A 区截洪沟建设 :总长约 4.54 千米,其中 1 号,2 号、3 号规格为 2 米2 米,分别长 882 米、1042 米、1170 米;总排洪沟 1450 米用于收集排出一枝山 A 区汇集雨水,规格为 4米4 米。(12)大草坝材料园区道路工程(A、B 、C):本次按全部启动建设(即连接 214 省道和滨河路之间的规划道路,第二、三个台地之间的规划道路)计算,总长度 3.42 千米,其中 A 路2.26 千米、B 路 0.69 千米、C 路 0.47 千米。(13)大草坝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场平工程:土地平整,场平面积约 900 亩,采
8、用方格网法对用地的土方挖填量进行计算。(14)钛材加工园标准化厂房场平工程:约 490 亩场平,包括场平土石方、弃土场及附属设施建设。(15)钒钛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新建 1 号路,长1.31 千米,宽 23 米;新建 2 号道路长 0.84 千米,宽 12 米;新建3 号道路 0.65 千米,宽 12 米。(三)项目建设要求 5完成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设计图要求的建设内容,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要求合格标准。(四)项目合作模式1、本项目采用 DBFOT 方式运作由攀枝花市政府或其项目实施机构作为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可由联合体组成,如果为联合体,则成
9、员总数不超过 4 家,可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施工单位、设计公司、财务投资人等组成;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在攀枝花市仁和区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市国投集团)现金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占股 10%;社会资本方现金出资人民币 4500 万元,占股 9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及出资计划及时出缴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 254,882 万元的 20%,即 50,976 万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完成,政府方出资占股比例为 10%,即 5,098 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比例为90%,即 45,87
10、8 万元;本项目资本金 50,976 万元涵盖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可按项目建设进度或银行信贷要求分期到位。项目公司成立后,攀枝花市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 PPP 项目合同;建设贷款部分为项目总投资 254,882 万元的 80%即 203,9066万元,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签署贷款协议;项目公司按照 PPP 项目合同要求,按 DBFOT 方式运作本项目,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造、融资、运营和移交工作,项目合作期为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0 年;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安排,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和安全责
11、任,运营维护计划、运营维护成本及质量,项目资产移交的可用性测评进行全过程监管。并会同政府独立聘请的第三方工程监理机构、绩效评价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项目各建设单元的施工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制定详尽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细则,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进行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付费挂钩;财政部门对实施机构编制报送的年度 PPP 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申请进行审核,汇总纳入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同意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分年度向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及时安排本项目相关政府付费责任支出。2、PPP 项目合同到期,项目公司将攀枝花
12、市工业园区(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格里坪工业园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盐边钒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工程 PPP 项目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六、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1)申请人的合法性申请人应与政府方、政府方所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条件。(2)提供 2016 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可不包含附注)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 2016 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可不包含附注)和信用等级 AA 及以上银行信用等级证书。注: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截止 2016年 12 月 31 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日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
14、人8银行有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如是外币,以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条件。(4)资质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5)联合体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施工单位必须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占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政府要求;联合体
15、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6)其他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投融资(含 PPP、BOT)业绩,且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10 亿元。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条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9议书为准。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业绩要求,则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设计与施工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申请人
16、单位出具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提供承诺函)(独立投标人可不提供)。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申请人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攀枝花招标部(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嘴弄弄坪东路 21 号)
17、203 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现场发售,免费获取。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请自带 U 盘拷贝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本)。申请人为联合体10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内容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的
1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必须经装订加盖公章后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送达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攀钢金贸大厦 1507 房间),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并不予退还。(文件接收时间:2017 年12 月 4 日上午 9:10 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0:00)十、其他说明:(一)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连女士电话: 0812-333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