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浦北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草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十二五” 高 标准基本 农田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法 201363 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346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该重大工程建设实施工作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党的十八大关于“ 三 农” 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国家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对土地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整县推进土地项目确定的任务、
2、目标。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类型整治和改善土地为平台,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我县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统一规划、统筹资金,对全县土地分类型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使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为我县完成脱贫摘帽任务作出重要贡献。落实“ 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的组织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我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确定的任务、目标圆满完成。二、建设原则(一)政府主导,共同推进的原则2实施整县推进工程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平台,相关部门加强配合,联动推进
3、,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协调,群策群力,切实发挥基层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尤其是项目区内农民参与整县推进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取得成效。(二)分类整治,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根据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现场调查工作方案,对全县土地开展充分细致调查,对整治项目按基本具备型、稍加改造型、全面改造型进行分类,划定投资额度,并据此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项目选点和建设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乡镇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我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要科学编制项目所在镇土地利用
4、总体规划、村庄及农田综合整治(建设)规划、农业产业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确保整县推进项目按规划、有步骤地开展。(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项目区生态、文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项目建设。在村庄、农田整治建设中要注重我县水稻、马铃薯等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区重点布局在水利条件较好优质水田,耕地集中连片的地区。规划期大力推广超级稻等优质高产良种、粉垄湿润耕作技术、智能化施肥、病虫害防治技术。每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70 万亩,粮食总产量 26 万3吨以上。其中水稻面积稳定在 55 万亩、
5、玉米面积 6 万亩、豆类面积 2 万亩、马铃薯面积 12 万亩。加大对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确保优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效益有保障。(五)尊重民意、保障权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 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 农民权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支持并参与项目 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国家支持和农民投工投劳相结合, 鼓励农民通过投工投劳得到收益、得到实惠。三、目标任务(一)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情况2008 年以来,我县实施福旺风山、乐民莫村、泉水横流、龙门王坡、张黄阳春村、北通那新、北通平坡、小江云坊、泉水平阳、泉水镇小蒙屯等
6、 10 个区级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总面积 5634.47 公顷,总投资 2.04 亿元。目前这 10 个项目全部完工,其中完成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的项目 2 个、完成终验及送审计项目 5 个、完成初验的项目 2 个,完工未验收 1 个。这 10 个土地整治项目,无论在项目推进方面,还是在工程质量方面完成较好。(二)总体目标从 2016 年 3 月动员会开始至 2019 年 8 月项目结束,在全县选定的 9 个镇共 38 个行政村开展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体推进“田、水、路、村 ”综合整治。子 项目共 11 个,于2016
7、 年 3 月份开始至 2019 年 8 月结束,总建设期计划为 35 个4月,实施总规模 8258.0805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 4460.8809 公顷),计划总投资 1.4804 亿元。预计新增耕地 178.3763 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 6383.1925 公顷,粮食增产 0.23 万吨/年。(三)主要任务1.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农田集中规模经营。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根据各子项目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开展土地平整工程,改造高低不平、形状不规整、影响总体布局的田块,归并分割细碎的地块,整治废弃设施用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良土壤质 地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
8、量,提升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能力,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2.完 善 田 间 基 础 设 施 ,改 善 农 村 生 产 条 件 。结合项目区现有水利设施,充分挖掘现有水利工程潜力,改建或新建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墙选择和设计项目区灌溉模式,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用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构建科学合理的田、村路网,提高道路通达度和建设标准,方便农业机械化耕作、农产品运输、高新技术入田和农民出行,降低农产品生产和运输成本。结合新农村风貌建设”等工程建 设特点,对项目区屯内道路、排污沟等进行硬化提高村民
9、生产、生活居住条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合理布设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田防灾抗灾能力,改善建设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四、工作部署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分四个阶段实施。5(一) 申报阶段(2016 年 8 月-2016 年 12 月)制订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前期工作 方案,成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及有关镇政府的工作 职责。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子项目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可行性论证等工作。开展典型项目设计,编制规划方案,进行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新增耕地来源分析、水资源平衡分
10、析、骨干灌排设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可行性报告初步评审。申报材料编制要在 2016 年 8 月底前完成,并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入项目库。(二)规划设计阶段(2017 年 3 月-2017 年 9 月)1.项目测量、规划设计招投标阶段(2017 年 1 月-2017 年 2月)。根 据 区 国 土 资 源 厅 要 求 ,摇 号 确 定 测 量 和 规 划 设 计单 位 。2.地形测量和规划设计方案(2017 年 3 月-2017 年 9 月)确定测量和规划设计单位后,开展项目区的测量和规划设计。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规划设计单位做好子项目实地调查、资料收集,要求规划设计根据各个
11、子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地籍勘测、地形测量等,充分听取当地政府、村民委员会和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建设的内容首先进行规划,同时对接相关部门的规划,以避免重复规划、重复投资(现场踏勘及征求群众意见至少 3 次 以上 )。规 划 设 计 初 步 成 果 出 来 后 ,将 规 划 布 局 图 进 行 公示 (公 示 时 间 至 少 1 个 星 期 ),并 再 次 征 求 当 地 政 府 、村 民 委 员 会 、群 众 及 部 门 意 见 ,对 规 划 内 容 进 行 确 认 ;6保 证 规 划 设 计 成 果 既 能 按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编 制 ,
12、又能 突 出 地 方 特 色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在 2017 年 10 月 前 完成 ,并 上 报 钦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进 行 评 审 。(三) 建设阶段(2017 年 10 月一 2017 年 11 月)1.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2017 年 10 月一 2017 年 11 月)。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投标单位组织项目施 工、监理招投标工作。2.项目施工阶段(2017 年 12 月一 2019 年 2 月)。筹 建 整 县推进工程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作为工程管理人员进入指挥部,具体组织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和各阶段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3、1)制度管理。建立工程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审计制等各项管理制 度,认真执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和项目实施督导等工作制度。(2)工程进度管理。审核、确认施工总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组织设计;组织各项工地会议,指定、实施推进施工进度的各项措施,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监督施工单位人员、设备投入情况,保证施工单位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投入人员、设备;监督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一致性,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规定开展监理工作。(3)质量管理。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组织参建单位进行
14、材料设备进场检查、工程质检、隐蔽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及工序评定等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及其他政策文件要求,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施工管理,对不满足设计要求,施工7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作出停工整改或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4)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根据项目批复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中标价清单及相关 合同等,对参建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款及监理费申请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给予支付,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管理目录及报表。(5)合同履约管理。开展合同履约监管工作,对不按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工作的参建单位,经调查确认后解除合同,清遐离场并给予处罚,具体履约处罚办法由县
15、人民政府另行制定。(6)用地协调及纠纷调处。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及镇人民政府、当地村委会等,做好项目用地协调及纠纷调处工作,调处群众纠纷,确保工程施工正常开展。(7)工程资料管理。建立资料专管制度,由专人保管施工变更文件、会议纪要、工程款申报材料和工程文件,以及技术鉴定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工作总结、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等,为项目验收提供资料保证。(8)工程变更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120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 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 号)有关
16、规 定的审批程序和权 限执行。(四 )竣 工 验 收 (2019 年 3 月 -2019 年 8 月 )1.按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组织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做好竣工验收材料,根据验收程序申请竣工验收。82.县国土资源局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规范(DB45/T 951-2013)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统计数量、处理报备信息后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信息报备。五、资金管理(一)资金来源及构成我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计划在20162019 年完成,总投资 14804.39 万元。本次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
17、充分结合了本县各部门的发展规划,与之有关规划相衔接,聚合各部门资金 1194 万元共同投入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建设。其中浦北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计划投资 190 万元、农综发计划投资 210 万元、交通局计划投资 480 万元、水利局计划投资 190 万元、扶贫计划投资 124 万元。聚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发挥项目建设总体效益。(二)资金使用管理预算资金到位后,建立专账专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桂财建2010244 号)、关于印 发的通知 (桂财建2010203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地方资金按照“渠道不 变,集中投入,各计其效” 的原则 投入,涉农
18、资金使用和管理参照各自建设部门的制度执行。六、责任分工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持 “政府主导、国9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自主参与”的组织方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县人民政府对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工作负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子项目各阶段工作,制定本级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方案,整合落实县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涉农资金协同投入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统筹子项目工程实施进度,研究解决本辖区内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过程的具体问题。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实行包干制度,整县推进重大工程每个子项目必须分配
19、1 到 2 名县领导负责总协调。(二)各镇政府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每个子项目安排一名镇领导负责管理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及建设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区权属调整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区群众协调工作及建设宣传工作,同时负责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子项目初验工作及工程后期管护工作。(三)县国土部门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组织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审查、实施检查指导和竣工验收指导等工作;负责制定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制度,督查全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情况。(四)县财政部门制定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同时审核、批复各子项目预算,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资
20、金进行监督管理。(五)农业、水利、交通、住建、林业、环保、发改、扶贫办等部门对投入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建设的涉农资金进行10统筹管理,并对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技术要求及支持。(六)审计、纪检、质监、工信部门对项目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及工程造价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同时负责项目工程质量评定、竣工复核审查及工程审计工作。七、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成立浦北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 长:浦北县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水利局长县交通局长县环保局长县扶贫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分管耕保工作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