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 级学 号毕 业 设 计(论 文) 院 ( 系 、 部 ) :姓 名:年 级:专 业:指 导 教 师 :论 文 题 目2教 师 职 称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本 科 学 位 论 文3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本 科 学 位 论 文I摘 要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美国的民间高等教育评估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其中高等教育评估组织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成为整个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与分权自治的管理体制相一致,联邦政府无直接管理高等教育的权力,高等教育行政权力原则上在各州,但是高等教育对于国家与日俱增的影响力和州政府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的有限性使得联邦政府必须寻找干预高等教育的新途径;以院校
2、评估和专业评估为主体的高等教育评估组织因其法律上独立于政府和高校的中间性、自律性及其从根源上与高校的近亲关系赢得了高等学校的信赖,进入联邦政府的视野,同时高等教育所处的环境也决定了处理评估组织和联邦政府的关系是评估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正是在分析上述因素的基础上,探讨联邦政府与高等教育评估组织的具体关系,力图得出对处理我国政府与高等教育评估组织关系的有益启示。本文认为联邦政府与高等教育评估组织之间是一种既有合作又有制约的关系。作为国家利益的总代表,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评估组织有控制的一面,而高等教育评估组织不论是出于对自身合法地位的坚守还是对高等教育自由与自治的维护,对联邦政府也有反控制、制约
3、的一面;然而,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扮演好各自的角色,二者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合作。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还存在着很多弊端,最根本的原因是政府与高等教育评估组织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认为我国在调整政府与评估组织的关系时,应将政府在评估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作为关键问题来解决。建立“亲高校”型的中介性评估机构以保证其真正独立;政府要改变评估过程中的集权行为,变直接评估为间接评估,通过对高等教育评估组织的资格审查和监督,通过将评估结果和高教资源挂钩,建立评估激励制度,从而实现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 关键词: 高等教育 联邦政府 评估组织 美国空四格 三号黑体,行间距 21 磅,段前、后间距
4、分别为 12、18磅“关键词”小四加粗,“关键词”前面空两字符,后用冒号,关键词间空一格。宋体小四,行间距 21磅,段前、后间距为 0正文与关键词之间空一行页面设置:页边距上空3.5cm、下 3.5cm、左空3.2cm、右空 2.7cm,装订线 0cm、位置左侧,页眉 2.5cm、页脚2.5cm。论 文 题 目IIAbstractDuring more than one hundred years development, non-official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in America has formed a perfect system, in wh
5、ic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and federal government stands sticking point. Identical with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power division and self-government, federal government is not allowed to manage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 power about it belongs to each state.
6、But higher educations increasing influences on nation and state governments limitation in managing higher education make the federal try to find the new way to intervene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which are mainly institutional accrediting agencies and program accred
7、iting agencies obtain universitys trust because of their legal independence of governments and universities, self-discipline and their original intimity with universities. So they appeared in the federals view. On the other hand, environments in which higher education exists determines that dealing
8、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and federal government is the inevitable mission for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factors above, this essay aims to discus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ederal and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trying to
9、find some helpful suggestions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in China. The author thinks there lies a complex relationship of both cooperation and control between the federal and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On behalf of the nation,
10、 the federal must control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organizations. key words: higher education,federal government “key words”小四加粗,“key words”前空两字符空一行字体 Times New Roman 小四,行间距 21 磅,段前后间距为 0字体 Times New Roman,三号加粗,行间距 21 磅,段前后间距分别为 12 磅、18 磅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本 科 学 位 论 文III论 文 题 目IV目 录前 言.1一 关系的缘起高等教育领
11、域内联邦政府对中间力量的需要.2(一) 联邦政府高等教育管理权力有限性及其干预高等教育的必然性之矛盾3(二)新的矛盾的产生和联邦政府对中间力量的需要 11二 民间高等教育评估组织的出现及其特点 14(一)评估组织的出现及其发展演变 14(二)评估组织的特点 19三 结论及启示 30(一)结论.30(二)启示 31参 考 文 献 35致 谢 38顶格,黑体小四 空四格 黑体三号,行间距 21 磅,段前后间距 12 磅、18 磅空两格,宋体小四目录正文行间距 2125 磅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本 科 学 位 论 文1前 言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现已发展成一套比较完善的高等教
12、育质量评估体系。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组织在建立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与联邦政府有着不解之缘。美国内战结束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促进了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莫雷尔法案”颁布以后,各种类型的大学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高等学校数量的剧增,特别是私立高校的大量出现,带来了培养质量不高和管理混乱的问题 1。而美国是个分权自治的国家,联邦政府没有管理高等教育的权力,高等学校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加之各州政府的高等教育管理权力也是非常有限的,这就造成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无政府状态。1 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 ,杭州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 211 页。论文题目作为页眉,宋体五号,居中黑体三号居中,行间距 21
13、磅,段前后间距 12、18磅“前”与“言”之间加两个空格,根据大标题字数可适当调整正文部分:宋体小四,行间距 21 磅,段前后间距为 0统一脚注形式,自动编号,编号方式为每页重新编号,宋体小五号字论 文 题 目2一、关系的缘起就联邦政府而言,它与民间高等教育评估组织的关系源于联邦政府和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在联邦政府高等教育管理中权力的有限性和干预高等教育的必然性之矛盾,而矛盾的解决需要介于联邦政府和高等教育之间的新的力量的出现。(一) 高等教育管理权力有限性及其干预的必然性之矛盾1. 联邦政府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的有限性1787 年的费城会议制订出美国第一部宪法,并成立了联邦。宪法规定了联
14、邦与州的分权原则,许多在宪法通过以前由各州行使的权力转移到联邦手中;同时,各州保持自己的特性和某些权力。联邦体系中国家与地方权力的划分为美国教育管理体制的形成奠定了政治基础。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政府行使而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种权力,均保留给各州政府和人民行使之 1。1992年的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进一步肯定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对高等教育所尽义务的传统分工。这样,就从法律上把教育权力划归到各州,为教育管理体制奠定了法律基础。在政治和法律所构筑的框架内,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实行了教育管理权力上的划分。2. 联邦政府干预高等教育的必然性美国是一个很典型的法制国家,在宪法规定的框架内,在高等教
15、育的管理权限上,联邦政府已经注定无法超越州政府,不仅如此,联邦政府的权力小得可怜,教育行政上的历次反复和升级都没能从本质上给联邦政府以合法管理高等教育的权力。因此,对于联邦政府在事实上做出的对高等教育超越宪法的举措,很多学者称其为“干预”而非“管理” 2。但是,纵观美国教育史,联邦政府对于高等教育的干预从未停止过,而且干预的力度越来越大。这一方面缘自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国家职能的反思,作为国家利益的总代表和发言人,联邦政府要把实现国家目标作为首要任务,这是其干预高等教育的内在动因;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各自为1 李成明: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探析 , 有色金属高教研究 ,1999 年第 2 期,第 46 页。2 洪成文:美国高等教育质量认证:机构、功能及工作规范 , 高等教育研究 ,2003 年第 3 期,第 21 页。加一空格黑体三号居中,行间距 21磅,段前后间距 12、18磅加一空格三级标题:标题前空两格,黑体小四,段前后间距均为6 磅,行间距21 磅二级标题另起一行居左,黑体四号,行距 21 磅,段前后间距均为 12 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