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钦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教育局钦语20106 号关于举办钦州市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的通知各县区语委、文明办、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市属各大中专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 、“加强以 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 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 “加强中华 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提高国民语言文字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根据自治区语委、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
2、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校园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总决赛的通知(桂语2010 17 号)及我市语委关于转发自治区语委、教育厅的通知 (钦语20103 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第 13 届推普周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钦州市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 。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2一、活动宗旨通过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学校师生和青少年亲身参与诵读经典、书写经典、讲解经典活动,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激发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热情和热爱之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个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
3、修养,进而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公民素质。二、组织方式遵循“政府主 导、媒体 组织、社会参与”的方式,本次大赛由市语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同举办。大赛的具体事项见钦州市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活动方案(附件)。三、工作要求(一)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刻领会开展“中华诵” 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本区域、本校的活动。(二)各校要把经典诵读作为推动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要选派骨干教师开设经典鉴赏、举办经常性诵读活动,着力提升师生的语言文化综合素质。要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结合社会实践
4、活动,积极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普及工作。(三)各县区语委、文明办、教育局(社会工作局)要注意调动各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诵读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3(四)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资料,并及时将活动进展动态及有关资料报送市语委、市教育局。联系人:杨小俊;联系电话:2815565;电子邮箱:。附件:钦州市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活动方案主题词:语言文字 经典诵读 活动 通知钦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 年 9 月 9 日印发校对:翟韶华 录入:杨小俊 排版:林燕萍4附件:钦州市
5、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活动方案一、活动名称钦州市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二、举办单位市语委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三、参赛分组及资格(一)教师组: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二)大学生组:在我市就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其中教师组、大学生组分为专业组(具有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或从事此类教学的人员)和非专业组。(三)中学生组:在我市就读的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及二、三年级初中生。(四)小学生组:在我市就读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五)综合组:除已设参赛组别之外
6、的,在我市工作的各行各业人员。(六)集体诵读:本届大赛增设集体(5 人及以上)诵读节目视频评比。各地、各校可组织有关人员参加。5参赛者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教师资格证在各分赛区报名、参赛。四、大赛项目及内容(一)钦州市选拔赛的预赛、决赛项目为:指定篇目诵读、自选篇目诵读、才艺展示(集体诵读节目免才艺展示项目);自治区决赛、总决赛项目为:自选篇目诵读、综合文化素质考核(围绕指定篇目问答)。(二)诵读内容为古今中华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体裁不限。才艺展示可从传统文化技艺中任选一项,形式不限。指定篇目诵读在自治区语委选编、海南出版公司出版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中选取,综合文化素质
7、考核内容也出自该书,该书分为幼儿卷、小学卷、中学卷、大学卷各 1 册,教师组和综合组使用大学卷。(三)自选篇目诵读限时 2 分钟。才艺展示限时 2 分钟。综合文化素质考核限时 1 分 30 秒。(四)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五、大赛流程和时间安排(一)以各县区、各高校、各中职学校、市直各中学、市直各有关单位为预赛区组织预赛。(二)在预赛的基础上选派优秀者参加市级视频决赛。名额如下:灵山县 14 人(教师组 3 人,中学生组 4 人,小学生组 4 人,综合组 3 人);浦北县 12 人(教师组 3 人,中学生组3 人,小学生组 3 人,综合组 3 人);钦北区 10 人(教师组 2人,中学生组
8、3 人,小学生组 3 人,综合组 2 人);钦南区 106人(教师组 2 人,中学生组 3 人,小学生组 3 人,综合组 2 人);钦州港区 4 人(中学生组 2 人,小学生组 2 人);钦州学院 4人(大学生组 3 人,教师组 1 人);市直各中学、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 1-2 人(教师或学生),其他有关单位各选拔推荐 1 人参加全市视频决赛。学生组参加全区视频决赛的选手必须是各县区、校组织的“2010 年广西校园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优胜 者。(三)各县区、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将参加全市决赛选手的参赛视频资料按组别刻录成光盘(wmv)格式,于 9 月 25日前寄送到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办公
9、楼 5 楼),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组别参赛选手视频进行评审打分,决出各组别获奖者名单。各参赛队提交到大赛组委会的复赛光盘封面,要写明选送单位、组别(专业组的要特别注明)。在复赛光盘中要求有选手自我介绍内容,包括姓名、职业、选送赛区,并将注明作品作者、年代的自选篇目文字稿 3 份与光盘一并寄送到市语委办。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综合组、集体诵读节目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将代表钦州市参加全区比赛。六、奖项设置(一)各组别分别决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10 名,优秀奖若干名。教师组、大学生组和集体诵读节目的奖项名额视人(个)数而定。学生组的获奖者同时获“2010 年广西校
10、园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奖。7(二)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位选手限 1 名指导教师)。(三)表现出色的参赛队获优秀组织奖。(四)大赛获奖者按规定计继续教育学分。七、其他(一)本次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到南宁参加复赛、决赛的选手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小学生组和集体诵读节目直接在视频比赛中评定名次,不参加在南宁市举行的现场决赛和总决赛)。(二)到南宁参加决赛的选手要准备好自选篇目配乐光盘,并在封面写明选手、参赛单位及篇目名称,报到时提交大赛组委会。(三)参赛选手的着装要大方,与诵读主题相协调。附件:钦州市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报名表8附件:钦州市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 2010 年广西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赛报名表_ _县(区)_学校姓名 性别 学校 组别 指定篇目 自选篇目 才艺展示 指导教师 负责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