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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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钦州市住房公积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2名委员,2017 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 、 关于要求审批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5 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请示 、 2016 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钦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 5 个科,5 个管理部。从业人员 62 人,其中,在编 35人,非在编 27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一)缴存。2017 年,新开户单位 180 家,实缴单位 2,383家,净增单位-190 家;新开户职工 1.67 万人,实缴职工 12.71万人,净增职工 1.41 万人;缴存额 14.95 亿元,同比增长210.01%。2017 年末,缴存总额 86.48 亿元,同比增长 20.91%;缴存余额 39.02 亿元,同比增长 15.6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

3、行 8 家,比上年增加 0家。(二)提取。2017 年,提取额 9.67 亿元,同比增长19.54%;占当年缴存额的 64.67%,比上年增加 19.54 个百分点。2017 年末,提取总额 47.46 亿元,同比增长 25.59%。(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35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28 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35 万元。2017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34 万笔 8.72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10.05%、7.30%。2017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2.45 亿元。2017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43 万笔 47.84 亿元,贷款余额

4、37.1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6.02%、22.30%、20.3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5.10%,比上年增加 3.70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8 家,比上年增加 0 家。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 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0 亿元,回收项目贷款 0 亿元。2017 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0 亿元,项目贷款余额 0 亿元。(四)购买国债。2017 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亿元, (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 亿元。2017 年末,国债余额30 亿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亿元。(五)融资。2017

5、 年,融资 0 亿元,归还 0 亿元。2017 年末,融资总额 0 亿元,融资余额 0 亿元。(六)资金存储。2017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4.21 亿元。其中,活期 3.76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0 亿元,1 年以上定期 0.45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 亿元。(七)资金运用率。2017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95.10%,比上年增加 3.70 个百分点。三、主要财务数据(一)业务收入。2017 年,业务收入 12,918.23 万元,同比增长 15.31%。存款利息 1,985.73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92

6、9.38 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3.11 万元。(二)业务支出。2017 年,业务支出 5,881.69 万元,同比下降 0.3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5,284.16 万元,归集手续费 75.0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518.98 万元,其他 3.55 万元。(三)增值收益。2017 年,增值收益 7,036.53 万元,同比增长 32.73%。增值收益率 1.90%,比上年增加 0.25 个百分点。(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711.64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883.90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441.00

7、万元。2017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820.00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398.00 万元。 42017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6,808.03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2,602.95 万元。(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 年,管理费用支出 1,098.13 万元,同比增长 14.29%。其中,人员经费 461.16 万元,公用经费51.90 万元,专项经费 585.07 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16.66 万元,逾期率 0.3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8、 1 %提取。2017 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3,711.64 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2017 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808.03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4.5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69%。(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7 年末,逾期项目贷款 0 万元,逾期率 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0%提取。2017 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0 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0 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9、的比率为 0%。(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 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 0%。五、社会经济效益(一)缴存业务。2017 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5存额同比分别增长-7.38%、12.43%和 10.01%。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7.77%,国有企业占5.79%,城镇集体企业占 3.73%,外商投资企业占 0.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9.8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0%,其他占 0.67%。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5.88%,国有企业占14.11%,城镇集体企业占 3.13

10、%,外商投资企业占 0.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5.1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38%,其他占 0.58%;中、低收入占 98.81%,高收入占 1.19%。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43.94%,国有企业占7.55%,城镇集体企业占 4.74%,外商投资企业占 2.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31.5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4%,其他占 9.56%;中、低收入占 99.69%,高收入占 0.31%。(二)提取业务。2017 年,3.91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9.67 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8.88%(购买、建

11、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35.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39.36%,租赁住房占 3.07%,其他占 1.2%)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1.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2.6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5.2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0.93%,其他占 2.3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8.38%,高收入占 1.62%。(三)贷款业务61.个人住房贷款。2017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41.55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18.31%,比上年降低 8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18,762.40 万元

12、。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下占9.59%,90-144(含)平方米占 82.34%,144 平方米以上占8.07%。购买新房占 97.0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3.30%)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 2.9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 0%。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32.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7.8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 41.26 %,30 岁-40 岁(含)占 34.74%,40 岁-50 岁(含)占 20.01 %,50 岁以上占 3.99 %;首次申请贷款占 97

13、.5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2.41 %;中、低收入占 98.78%,高收入占 1.22%。2.异地贷款。2017 年,发放异地贷款 194 笔 4,981.20万元。2017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12,825.75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8,946.10 万元。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0 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 0 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 0 万元。2017 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0 万元,累计贴息 0万元。7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7 年末,累计试点项目 0 个,贷款额度 0 亿元,建筑面积 0 万平方米,可解

14、决 0 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 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四)住房贡献率。2017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09.35%,比上年增加 5.66 个百分点。六、其他重要事项(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2.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无(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5、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7 年 7 月 10 日,根据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通知 (桂建金管201126 号)第 3.1.3 条 “缴存基数不应超过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高于经批准的本城市的最高缴存比例”规定,出台关于调整钦州市 2017 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钦市金管字201730 号)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8基数上限为 13,119 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400 元执行;缴存比例为 512%。2.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

16、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 (银发201643 号) ,自 2016 年 2 月 21 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5 年期(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年利率为2.75%,5 年期以上至 30 年(含)的贷款年利率为 3.25%。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根据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通知 (钦市金管委字20142 号) ,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

17、贷款额度为 3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28 万元。4.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1)2017 年 7 月 28 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上线之际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组合贷款的按银行规定) ,职工家庭收入以该职工及配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核定,新业务系统自动关联并计算贷款额度;(2)2017 年 8 月 21 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9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 号)和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

18、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金201711 号)精神,出台钦州市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细则 (钦市金管字201736 号) ;(3)2017 年 12 月 29 日,出台钦州市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试行操作细则 (钦市金管规20171 号)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继续贯彻住建部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经报住房公积金管委审议通过分别为 4 个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和 1 个单位办理缓缴手续。执行进一步加

19、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政策,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压缩至 7个工作日。继续受理异地贷款业务,发放异地贷款 194 笔4,981.20 万元。自 8 月份起,8 家受委托银行全部进驻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个贷业务,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2.加强建缴催缴。4 月 18 日至 5 月 31 日,以“钦州党旗红机关走前头”和“圆梦百姓安居,服务钦州建设”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邀请受托银行和房地产企业参与,在乡镇、社区、园区举行宣传座谈会 56 场,发放宣传资料 15,000 多份、宣传环保袋 5,000 个、小扇子 3,000把,35

20、个银行网点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142 条,13 家房10地产企业悬挂宣传横幅 15 条,期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 25 个,新开户缴存职工 2,385 人,社区建缴住房公积金实现新突破。5 月18 日参加钦州市第五届政务公开日,设置咨询台和宣传展板,接待群众咨询 30 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150 份。年内发出催建通知书 27 份,催缴通知书 51 份。3.自 2017 年 6 月 20 日起,企业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列入钦州市“多证合一”登记制度,由钦州市民服务中心“多证合一”窗口统一受理申请,通过钦州市“多证合一”协同审批平台推送并联审批。4.自 2017 年 7 月起接入全国住房

21、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年内办理转出业务 409 笔1,011.11 万元,转入 348 笔 1,016.65 万元。5.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平台。自 2017 年 7 月起,陆续改版住房公积金信息网、12329 热线、12329 短信和自助终端,推出个人版网厅、微信、微博和手机 APP。截止 2017 年末,住房公积金信息网访问量 50 多万人次,阅读量 122 多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 5.54 万人,阅读量 21 多万人次;微博关注人数 53 人;12329 短信发送 27 多万条;12329 热线接入 3.37 万通;手机 APP自 12 月 13 日启动,办理 253 笔 525.20 万元。6.2017 年,通过钦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微博、手机 APP 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38 条,主动向钦州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推送政府信息 4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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