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洲纤维产业的研究开发动向FP7 和纤维产业的研究开发 EU 将区内的研究开发投资在 2010 年以前按 GDP 比 3为目标,决定使第 7 次研究开发框架计划(FP7)的预算从前期计划(FP6)大体上增加 1 倍(505 亿欧元年1 兆1800 亿日元年) ,在预算总额中,约 60(324 亿欧元年7590 亿日元年)投资于共同研究。 在 FP7 中设定了共同研究的 9 个优先领域,纤维相关的研究中,生物技术、信息通讯技术、材料等、环境、交通运输等研究课题关联特别是与材料等的关联最强。欧洲纤维产业为了技术讲坛的实施,预算在 20072009 年 3 年间至少需要 10 亿欧元(约 1640
2、亿日元550 亿日元年,以7 为主要财源,另外采取由 EU 支援、参加国、地区的支援的资金付出,是可能实现的。 欧洲的研究开发特征 欧洲研究开发体制的特征有:中游(纺织阶段)的中小企业为主体、衣料用途认为投资回收困难,技术纺织品的开发为中心、与素材开发相比,深度加工(工艺)技术的开发为中心、关系到产品化的开发为中心、因为中小企业由于资金的制约,自己拥有研究设施困难,与公设研究机关和大学等合伙的产官学合作的共同研究活跃等。 EU 现在实施中的代表性研究开发项目如表 3。对日本的纺织开发以纤维素材功能性提高为中心来说,欧洲以由纺织和电子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融合(系统化)的技术纺织品的开发为中心
3、是特征。另外,作为现在实施中的项目是最大规模,如在 LEAPFROG統合项目(表 4)所看到的那样,积极推进为服装生产系统效率化的技术开发也是欧洲的特征之一。 合伙的公设研究机关和大学分工明确,例如在德国,纺丝和生物医疗领域由丹甘道夫研究所负责、复合材料由德累斯顿工科大学等负责,定位很清楚。伙伴选择容易,可以进行不重复的有效的共同研究。因为研究开发领域明确,国家和企业也容易进行资金提供,企业不能拥有的一流研究设施和机器进行整备,作为共同研究的核心发挥功能。另外,也有企业参加其运营,企业以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为基金合营,作为运营资金使用的例子。研究机关开始新项目的时候,需要与企业互相商量,在研究中间
4、阶段的评价中,也为了反映企业的意见, “出口看得见” 的开发是主体,为容易出企业要求成果的计划。研究机关和大学方面也是吸取企业意向的事业精神旺盛,进行将机器使用费和技术专利转让收入返回到运营资金的自助努力。 欧洲产业联(EURATEX) 、欧化纤协会(CIRFS) 、德国纤产联等设置了为产官学共同研究推进的协议会,采取了网络做法和共同研究对策。另外,还有像法国罗纳阿尔普的TECHTERA 那样协调功能的支援机关。 另外,欧洲作为共同研究开发的费用负担,投资风险高,进行需要中长期计划的基础、基础研究以 EU 及各国为主体,短期结束的应用、实用化研究以企业为主体,进而,需要中小企业的生产技术等开发由国家、地方自治体为主体这种支援体制的区分。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实用化研究,根据企业规模和开发风险等进行支援体制的整备,推进产官学合作的公共支援基金(EU 水平、各国水平)丰富也是特征。 欧洲化纤生产厂家的研究开发,估计粘胶等纤维素系纤维和涤纶、锦纶的产业用(轮胎帘子线和安全气囊等)等以各公司擅长领域特化的形态实施。看不到化纤厂家参加共同研究的样子,但在当地调查中,按照 FP7 化纤厂家作为纺织链的一部分可能参加共同开发的支援框架,合成纤维生产厂家期待在研究开发中能够开始新的对策。 (王德诚) (E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