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根据我院合理用药的有关规定,制定制度如下。 一、门诊不合格处方的处理 (一)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 (二)属于书写规范不合格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的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药房每周对不规范处方进行汇总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于3 日内到药房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上报药学部、医务处(定期),集中上报医院处理。 (三)处方评价检查出的问题处方,集中上报医院处理。 (四)药房将不合格处方及时登记,每月写出一份分析报告报药学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审核后报医务处。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一)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单记录通知医嘱处方医生。 (二)临床药师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一)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院在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二)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