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杉木乡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学校安全保卫及稳定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责任人,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及稳定工作,落实安全领导机构,落实职责,定期、不定期排查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第一、二责任人对本学校内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防控措施得力,并把各种闹事苗头和紧急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各学校要及时、审慎、稳妥地处理在基层,在内部消化解决,不留隐患。要严格控制群体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发生非法游行以及静坐、请愿、停(罢)课等群体事件。3、建立各种防范机制和紧急预案,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健全护校队、巡逻队和路队,落实学校门卫制度、印鉴、财务资料、现金、贵重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有效控制学校内部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4、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严禁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