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陵县电力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及监督办法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以下简称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现代企业用人机制,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同局务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发挥局党支部的作用,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局务会选好、用好、管理好干部。第四条 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及妇女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