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州市智慧河长制项目(QZZ2017-034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 购 人:青州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2目 录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第一章 采购须知 .4第二章 项目说明 .11第三章 谈判及评审 .11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1第五章 报价函 .24第六章 附件 .323青州市智慧河长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名称:青州市水利局联 系 人:彭科长联系方式:18105367889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采购项目名称:青州市智慧河长制项目四、预算投资:289.92 万元五、项目编号:QZZ2017-0342六、拟采购方式
2、:单一来源采购七、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1、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致力于水利行业自动化、信息化和智慧化的专业化公司,是山东省水利信息化唯一技术支撑单位,在水利信息化系统建设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是水利信息化的整体提供商,能够提供涵盖监测监控工程、无人机航拍、信息化系统等多方面的整体河长制智慧化解决方案。2、青州智慧河长制依托潍坊市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建设,该平台是全国首个NB-IoT 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与该平台实现了良好的对接,有着成熟的 NB-IoT 系列产品,是物联潍坊水利智慧化的合作伙伴。3、河长制系统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系统的成功实施需要保证与现有水
3、质水位监测系统、视频系统、信息化系统的无缝对接,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这方面已经具备成功的对接案例,可帮助青州市水利局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大大降低投资资金。4、青州智慧河长制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涉及到工程施工、信息化建设、无人机航拍等多方面专业的内容,经过前期考察和专家论证只有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备河流水质水位监测工程,视频监控工程,河长制信息化,无人机航拍全方位的实施经验,能够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并且该公司在水利数据的处理上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具备丰富的数据基础,同时配有专业的团队,能提供专业的本地化服务,只有该公司才能满足青州智慧河长制项目的工期要求,并保证项目的施工质量。
4、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供应商为: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现将本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止(节假日除外),共计 5 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项目的说明或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反馈至青州市水利局(联系电话:18105367889)或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36-8207805)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青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彭科长联 系 人:18105367
5、889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53655370、15864335221邮 箱:联 系 人:钟磊 、罗海玲 2017 年 11 月 15 日4第一章 采购须知1项目综合说明工程名称:青州市智慧河长制项目采 购 人:青州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青州市采购预算:289.92 万元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承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验收合格等级。工期要求:开标定标后即开始供货安装,15 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文件、图纸及施工标准与要求。2 合同名称:青州市智慧河长制项目合同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供应商资质:1、符
6、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报价有效期:30 天6投标保证金数额:5 万元。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可以是汇票、电汇,不接收现金、支票,不接受个人账户、其分公司账户及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开启前到账。户名: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账号:8021612014210152397项目答疑送达时间:收到采购文件一日内地点: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8 响应文件正副本 6 份(1 正 5 副)同时提供电子版(U 盘)报价文件一份9
7、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青州市圣水路 3669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电子评标室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前10 报价时间:2017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 址:青州市圣水路 3669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电子评标室11 谈判原则: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5一、总则1、本次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已得到青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准,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青州市智慧河长制项目。预算投资:289.92 万元。2.1 工程说明、开竣工日期、资金来源见前表须知。2
8、.2 项目介绍: 2.3 对供应商的要求及投标费用规定2.3.1 供应商的资质见须知2.3.2 参加该项目工程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应有法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中被授权的代理人(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谈判会议,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6)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与评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
9、标的需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无需提供第(5)项内容。2.3.3 资格审查: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为无效标。严禁供应商借用资质前来投标,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按 2.3.2 中要求的 1-6 条内容认定,未能提交其中任意一项有效证书的原件者按无效标处理,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及根据其他供应商的举报,确为借用资质的,投标为废标,后果自负。2.3.4 供应商获取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10、依照以下收费标准(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 中标服务费费率100 以下 1.0%100500 0.7%6公证处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本次招标的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本次招标的公证费,投标人中标后亲自前往青州市公证处缴纳本次招标的公证费。公证费收费标准中标额 收费比例 备注5 万元以下(含 5 万) 0.5 免收560 万元(含 60 万) 0.5 最低收费 300 元,不足 300 元按 300 元收取601000 万元(含 1000 万) 0.5 元1000 万元以上 0.5 收费超过 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2.3.5 非由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的采购文件及其他
11、资料,无权参加。二、采购文件3、采购文件的组成3.1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5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 9 条所述的答疑记录。3.2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采购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4、采购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采购文件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送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5、采购文件的修改5.1 在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
12、修改采购文件。5.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3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限。三、报价说明6、投标价格6.1 投标人可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有关文件和自行调查的资料进行报价。6.2 供应商投报综合单价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施工物料、运输等一切直接费用,还7包括管理、保险、利润、税金、谈判文件中规定应交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间接费用。四、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投标货物型号、主
13、要技术参数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5)技术规范偏离表 (6)投标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包括经营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须提供 a小微企业声明函、b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两项缺少任何一项评审时均不予认可);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清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
1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必须为有效期内的。未提供复印件的或超出有效期内的,评审时不予承认。(9)投标人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a)企业简介(包括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及有效证明);(b)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e)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f)资质证书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g)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h)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等职务犯罪记录证明原件;(i)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88、报价保证金8.1 未按第一章前附表第 5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报价保证金递交的其他要求见前附表第 6 项规定,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报价而拒绝。8.2 成交供应商已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成交服务费及公证费之后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8.3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8.3.1
16、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8.3.2 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8.3.3 成交后违约不履行合同而放弃施工建设的。9、项目答疑9.1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针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将要求进一步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9.2 勘察现场9.2.1 供应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2.2 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供应
17、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据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2.3 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9.2.4 项目答疑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0、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0.1 供应商按规定编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并明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和“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2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10.3 全部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批示进行的,或者
18、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1.响应文件的密封等标志911.1 投标人必须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包装。 11.2 包装都可以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11.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供应商。1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1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
19、在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12.2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以退回。六、开标13、开标13.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会议,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应按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会议。13.2 谈判会在公管办、监督机构及公证机构的监督及公证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内容包括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号。13.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及时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3.3.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13.3.2 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署或未盖供应商公章或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13.3.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3.3.4 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七、谈判及评审谈判及评审原则、方法详见第三章。八、成交14.1 签订合同14.1.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应与招标签署施工合同。14.1.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0(1)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 采购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4)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