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县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 目 编 号 : QWJY-ZCTP-201706( 第 二 次 )采 购 人 : 犍 为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集 中 采 购 机 构 : 犍 为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二 0 一 七 年 七 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第三章 采购需求 .12第四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5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2第六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232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犍为县住房和城乡
2、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人(以下或简称报价人)参加报价和谈判。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QWJY-ZCTP-201706(第二次)二、项目名称:确定县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第二次)三、项目简要概况:1、分包情况:本项目共设 1 个包。2、采购内容:确定县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3、项目完工时间(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天。4、项目实施地点:犍为县中心城区。5、项目最高限价:60.00 万元。6、付款方式:规划编制成果提交县规委
3、会审查通过后支付总费用的 30%;根据专家和县规委会意见形成正式报批成果,提交县政府审批后支付总费用的 50%;剩余的 20%在政府批复后满一年支付。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事宜: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请自行到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出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更正通知,请各拟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谈判前注意。六、现场递交响
4、应文件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 08:40-09:00,逾时拒收。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评标开始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 14:0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3十、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小写 12000.00 元。报价供应商应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
5、账单的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原第一次参加且已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可不重复缴纳(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除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向我中心出示县财政局国库股签字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 交款方式 一 二 三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犍为行 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方舟 分理处行 号 3206 6530 0008 账 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0309 0000 0120 0100 004
6、7 0 2237 1601 0400 0043 83、询价保证金退付方式:在开标前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询价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表格式附后) ;询价保证金退付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17765463409) 。十一、联系事宜: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路女士;联系电话:18781467233;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乔先生(联系电话:0833-4266355/传真:0833-4233201) 。4第二章 谈判人须知谈判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序号 条款名称
7、详细内容1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2 质疑受理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话:0833- 4233201/4266355。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出现通过审查的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可增加报价次数。4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依据,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重新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但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确定 1-
8、3 名成交候选人。5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10%。待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最终成果正式批复后一年后无息退还。具体缴款方式见第二章第 24.1 条。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四川政府采购网() 。3. 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为三家及以上(供应商不足三家需继续实施谈判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或县政府批准执行) 。4. 质疑 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询问;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使自
9、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谈判活动开始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5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程序和文书格式请参照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 (乐市财政采201519 号) 。5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和
10、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犍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6.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6.1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章 谈判人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四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6.2 根据本章第 7 项的规定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谈判
11、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终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7.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请相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查收(因供应商未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响应文件8.1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
12、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谈判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材料;8.2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文件材料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
13、设备,工作方案,验收方案等) 。8.3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报价响应文件要求(1)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供应商每种货物的报价,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报价汇总表、报价清单。9. 体现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10.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0.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编写响应文件;10.2 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和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0.3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供应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谈判无效;10.4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规定了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10.5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15、被授权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0.6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10.7 供应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 、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 “报价响应文件”7三部分独立装订,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无效) 。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 “报价响应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两份;10.8 供应商将“资格性响应文件” 、 “技术、
16、服务性响应文件” 、 “报价响应文件” 分别密封并分别包装于密封袋内,如报价响应文件过多,可分别包装于多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包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报价文件的名称、开标时间,封口处粘贴牢固且在封面上应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11. 供应商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1.1 供应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供应商随供应商响应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11.2 对不同文字文本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
17、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3 供应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4 本项目确定采购结果后,成交人须迅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迅速与主体设计单位联系,尽早实施。12. 谈判报价12.1 按第三章项目需求要求进行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组价。12.2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2.3 供应商每种货物或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13. 谈判有效期13.1 本次谈判有效期为
18、60 天,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供应商响应文件。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供应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14. 谈判保证金14.1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在开标时谈判保证金未能到达指定账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
19、判保证金:8(1)在截标后要求撤回谈判的;(2)成交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开标程序15.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15.2 开标会议程序(1)
20、各供应商及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签到;(2)供应商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主持人宣布谈判活动开始,介绍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参加谈判活动的人员名单;(5)各供应商代表检验本单位响应文件密封的完好性并确认签字;(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16. 谈判程序16.1 成立谈判小组:评审与谈判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专家组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按照相关规定抽取专家。16.2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6.3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介绍项
21、目概况及谈判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 ,推选谈判小组组长。16.4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审查:(1)对“资格性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需继续实行谈判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或县政府批准执行。(2)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之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16.5 成交标准9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
22、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重新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但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确定 1-3 名成交候选人。16.6 谈判内容本项目不组织谈判,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组织谈判,适用以下程序:(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如谈判小组需组织谈判) 。(2)谈判: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供应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进行谈判,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23、其他信息。在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谈判小组应将该供应商淘汰,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3)澄清有关问题。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谈判过程中的变更。谈判过程中,谈判
24、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7 报价供应商不能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报价,资格性和技术、服务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出现通过审查的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可增加报价次数。16.8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评审过程、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17. 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17.1 谈判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17.2 评审方法: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标准和评审因素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7.3 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