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祁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常驻窗口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1编号:2017-9-1行政许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抽查行政许可服 务 指 南发布如期:2017 年 09 月 01 日发布如期:2017 年 09 月 01 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发布2017-09-012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编码:(二)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
2、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三)事项审查类型:先审查后批准。(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受理机构:祁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六)决定机构:祁阳县公安消防大队。(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前款规
3、定以外的其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九)禁止性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未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或不符合设计备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申请材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申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
4、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2)建设工程装修设计申请材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4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依法取得的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所在建筑合法证明文件; 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申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现设计用途与“原工程用途”不一致的,
5、则应提供现设计用途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政府文件、相关单位的会议纪要等资料)消防设计备案检查申请材料的要求和审查要求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和审查的要求执行。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十一)申请接收:受理地点:祁阳县政务中心二楼消防大队窗口,联系电话:0746-3222099。(十二)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资料审核、发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合格通知书(十三)办理方式:网上办理或窗口受理。(十四)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公告。5(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六)审批结果:
6、在网站 http:/220.168.31.75:82/查询,并发放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合格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十七)结果送达:自行领取。 ,申请人无法到窗口领取的,应于 5个工作日内送达。各地可以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比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可由许可单位电话通知或行政相对人电话询问。(十九)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祁阳县公安消防大队窗口行政审批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现场给予解释答复。咨询电话:3222099。(二十)监督投诉渠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祁阳公安消防大队。监督电话:3222582。(二十一)办公
7、地址和时间:政府部门正常工作日。(二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到祁阳县公安消防窗口查询。二、办理流程(一)受理1、提交申请窗口提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和其他相关等资料。电话:0746-3222099。62、材料补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应当进行形式审查,不得违法增设或减少受理前置条件,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出具受理单:申请事项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申请的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范围; 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报表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予以受理的书面凭证,应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文书编号填写要规范,工程名称表述应准确,受理时间、资料目录、时限等内容应填写规范,申请人、受理人应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申请人领取方式:在窗口即时领取。4、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受理人应签名,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7不予受理通知书的获取方式同受理通知书的领取方式。(二)审查1
9、、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 (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与身份证相符。 )2、在审查过程中,各环节相关负责人在行政许可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最后报单位负责人签字。3、审查合格的,打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合格通知书,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4、审查不合格的,打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三)决定:1、获取方式:到县政府大院政务中心一楼消防大队窗口自领取。2、决定书的类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合格通知书 。8三、附录(一)流程图(见附件)对于抽查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告合格对于抽查不
10、合格的建设工程,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通知单位停止施工,并公告送 达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复查意见书 ,公告结果 建 档 复 查网上备案备案形式窗口备案收取备案材料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对于被列入抽查的建设工程,向社会公告对于其它未被列入抽查的建设工程,备案材料归档,建立台账图纸资料检查 专家评审拟定检查意见检查意见决定集体会审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9(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见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印章):房地产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 201 年 月 日建设单位 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住
11、宅小区工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市区路号 开工日期 计 划 竣 工 日 期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 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住宅工程投资额( 万 元 ) 2000 施工许可文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 定 代 表 人 /主 要负 责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设计单位 设计院 甲级 建筑工程公司 一级 消防工程公司 二级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监理公司 甲级 层 数 建筑面积(m 2)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地上 地下建筑高度(m)占地面积(m 2) 地上 地下住宅 钢混 二级 9 29 450m2 3700住宅 钢混 二级 9 29 450m2 3700设置位置 总容量(m 3)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储罐储存形式 地 上 半 地 下 地 下 储存物质名称堆场 储 量 储存物质名称材料类别 A B 1 B 2 保温层数 9建筑保温使用性质 住宅 原有用途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装修面积(m 2) 装修层数装修工程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