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衢州水土保持衢州水土保持二一一年第四期(总第四期)衢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 9 月 1日我市成立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 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基本国策,近日,市政府合并了原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和市乌溪江水资源管理协调小组,调整成立了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副市长毛建民亲自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盛洪、市水利局局长洪建新任副主任,市发改、财政、开发区等 20 多个部门和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水资源和水生态是我市得天独厚的自
2、然资源和发展优势,强化水的管理,发挥水的优势,做好水的文章是我市历届党委、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0 年全市24 个江河水监测断面,79.2%的断面符合功能区要求,衢江出境 2 水水质达标率为 100%,饮用水源合格率始终保持在 100%,水土保持更是走在全省的前列,获得了“全国水土保持生 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荣誉称号。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形成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强大合力,并着力抓好“四个统一 ”工作。一是 统一规划,根据衢州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制定全
3、市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治理保护规划, 拟定水资源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二是统一管理,统筹协调供水、排水、节水、保水等水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落实“ 三条红线”。三是统一调配,完成 乌溪江下游水资源配置工作,启动全市主要江河和区域水量分配方案,统筹协调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配置工作。四是统一监控,组织对全市水资源的水质、水量、水情进行统一监控,并逐步推进实时监控和应急预警体系建设,以便及时指挥和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水资源保护应急措施。(市水保站 饶桐贵)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现场会召开为深入贯彻新水
4、土保持法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水平,7 月 20 日,衢州市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现场会。会议全面回顾了近年来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了 3 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明确了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省水利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江影处长专程到会指导。市水利局局长洪建新、副局长黄李承和各县(市、区)水利局分管领导、水土保持科(站)长共 20 余人参加会议。近年来,衢州市紧紧抓住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和国家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整治等有利时机,着力完善水土保持法规
5、体系,健全水土流失联防机制,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从 2004 年底的 1320.32 平方公里下降到 2009 年底的 940.91 平方公里,市级及以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达到 99%以上。衢州市也因此被水利部命名为“ 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 境建设示范城市” 。会议指出,虽然衢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与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一是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
6、940.91km2,且大部分为中度以上侵蚀强度,治理难度非常大。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类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急剧增多,水土流失呈现流失面积多、侵蚀强度大、治理成本高的特点。二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仍然比较薄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等方面均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需要。三是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仍然比较薄弱,水土保持“ 三同时 ”制度落实 有待进一步加强,重 发展轻水保的现象依然存在,低丘缓坡开发、林区道路、康庄公路等水土流失问题严重。 4 今后一个时期,是衢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增强水利的基础保障能力和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水平的攻坚时期,水土
7、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为此,各地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正视不足、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务必在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上做大文章,下大功夫,见大实效。在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上,要着力构建“大水保” 这个格局,始终突出“ 预防监督” 和“综合治理” 两个重点,不断强化“ 氛围营造”、 “监督执法 ”和“ 能力建设”三项措施,全面完善“法规” 、“规划” 、“管理 ”和“技 术” 四大体系。与会人员会前还参观了钱江源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叶川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现场。(市水保站 饶桐贵)我市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为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和陈雷部长提出的“两个率先”
8、要求,近日市水利局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三个严格 ”的要求,以期全面提升我市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水平。意见指出,自 1991 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水利水电工程认真执行水土保持“三同 时” 制度,有效遏制了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危害。但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方案编报不够规范,后续设计比较粗放,措施落实不够到位,设施验收仍然不多等等。 5 意见要求,一要严格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凡在我市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及除险加固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土保持方
9、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报告。二要严格水土保持措施深化和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中,应设 置水土保持专章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应有水土保持方面的专项内容,以便落实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理责任。三要严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利水电工程,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申请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其他规模较小的可以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由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竣工
10、验收。(市水保站 饶桐贵)我市完成全省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市级初验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国和全省第一批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保20115 号)精神,7月 1 日至 8 日,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县(市、区)对江山、常山、开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初步验收。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提升监督管理水平,2009 年 6 月水利部启动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并在全国选定 6 510 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能力建设试点。省水利厅根据浙江实际,提出用五年时间分期分批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能力建设基本达标。我市的龙游县被水利部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
11、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则被省水利厅确定为全省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两年来,江山、常山、开化等 3 个县(市)按照水利部“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三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培训,推进队伍建设,规范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如开化县政府召开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前置审批专题协调会议,明确县规建局负责水土保持审批前置的审核把关。常山县出台了关于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通知,兴建水土保持办公用房 1100 余平方米,并引进法学、水土保持等专业毕业生各一名。江山市大力推进管理机构建设,有望在年底实现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单独设置。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各有关县(市)能力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深化并联审批制度的落实,形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和设施验收率;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措施落实,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实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市水保站 饶桐贵)报: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送: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