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机制: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 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 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退出机制: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一、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泽亚企业管理咨询认为: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1. 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2.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5. 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