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一、 所有自救器由通防科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到期更换。二、 自救器管理人员负责自救器的编号发放、检查、检修等,并做好记录台帐。三、 每个下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下井必须携带自救器,不带者不得入井,并按违章处理,出井时交回自救器。四、 工作时要随身携带自救器,只有在影响工作时,可放在距离不超过七米的安全地点,放炮时,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五、 自救器平时不准任意打开,只有发生泄气、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受到有害气体威胁时才允许使用,对于盲巷或氧气浓度低于18%的情况下不能使用。六、 每个自救器必须进行外观、气密性与重量等质量检查,按出厂日期计算使用时间,到期报废更换,自救器每季进行一次称重检查,误差不得超过正负一克,如增重超过10%应当报废,每日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发生漏气应及时修理,每月进行封口带和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七、 自救器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和腐蚀气体侵害,室内不允许放置易燃易爆品,存放温度540度之间,湿度在4080%之间。八、 自救器进行检查时,每个配戴者应与之间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