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船舶应急发电机的检查正常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短时供电(客船36小时,货船18小时),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1法律依据SOLAS74/78第II-1章对应急电源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1.1 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 1.2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货船:除在例外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允许外)它们不应置于防撞舱壁的前面。1.3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与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时)和主配电板的相对位置应使主管机关满意,以保证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应妨碍应急电源的供电、控制和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