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为切实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7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苏交质201247号)、关于转发关于层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昆交发工201304号)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同时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同时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二、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经理是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