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地储备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的合同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单位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件(含意向书、承诺书、确认书及对合同的批复,以下简称合同),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我单位是指土地储备中心(含归口管理的部门)、及其所属企业单位。第四条中心班子会议负责对合同统一审查,未经审查,不得订立合同。第五条订立合同应当确定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并应当积极履行以下合同承办管理职责:(一)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二)组织合同项目的洽谈和谈判;(三)办理授权委托申请;(四)起草合同文本;(五)负责合同的报送审查、备案;(六)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七)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八)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