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务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建立科学的用工机制,维护公司及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包括:适用岗位、聘用与入职、劳动关系管理、薪酬支付与社会保险、工作纪律与奖惩、离职管理。第三条 适用范围:甘肃电投辰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第二章 适用岗位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劳务用工”是指公司在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的用工形式。第五条 劳务用工主要在以下岗位上实施:(一)后勤服务岗位:驾驶员、厨师、采暖锅炉工、水暖工、服务员、保安、保洁、绿化工等社会通用工种;(二)定员外其它辅助性、临时性或替代性岗位。第六条 无特殊原因,劳务用工岗位即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第七条 因特殊原因需聘用退休人员或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兼职人员,可不实行劳务派遣。由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中应明确聘用期限、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