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共5页).docx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9278250 上传时间:2021-12-0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分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共5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区分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共5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区分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共5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区分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共5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区分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共5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区分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作者: 刘康军发布时间:2014-12-16 11:00:26【案件索引】(2014)秦民初字第00775号民事判决书。【基本案情】原告高某某,男,1962年6月8日生,汉族,咸阳市人。原告李某某,女,1965年8月30日生,汉族,系原告高某某妻子。以上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男,1941年10月15日生,汉族,住咸阳市珠泉路玉珠楼新村13号楼3单元2层西户,系原告李某某父亲。以上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高建强,咸阳市秦都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咸阳瑞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秦都区玉泉北三巷。法定代表人吴瑞林,经理。委托代理人刘莹,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诉称:原告高某某、李某某诉称,2009年6月25日被告同意以内部优惠价出售给原告林湖苑房屋两套,为VIP:10001号1-2-12-A和VIP:10002号1-2-12-C2。2009年12月19日,原告高某某向被告交纳了两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