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泰山医学院鲁西医院临时采购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采购、合理补充医院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加强管理,结合药剂科实际,特制定临时采购制度如下:1、 临时采购条件1.一般病情: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2.特殊病情:因病情急需,医院当前库房内无法供应的药品。2、 临时采购程序1.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递交至药剂科。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药剂科,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2.药剂科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剂科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申购数量尽快采购。3.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及时下发至相应药房,并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三、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能由申购科室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只得在该科室内使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