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3430字文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提出并确立教育方针,根据形势任务与时俱进调整完善教育方针,是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党中央进一步完善党的教育方针,使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方向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完善、要求更加明确,充分体现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和深远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的通知(X教组办(2021)5号)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X教组办(2021)6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