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一部分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应对核医学放射事故,提高医学应急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因放射性核素造成的放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核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本预案。1.3核医学突发事件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体、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接受体内放射性药物诊治的患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