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促使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经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核准登记的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校管社团由校社团联进行统一年检,院管社团由各学院社团管理机构依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对所辖社团进行统一年检,最终结果报送校社团联调研部,由校社团联审核后统一发布。第三条 社团年检一般在每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由校社团联视情况另行通知。第四条社团年检的内容包括:(一)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二)开展活动情况;(三)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四)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及变化情况;(五)其它有关情况。第五条社团在接受年检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本年度工作总结;(二)本年度财务决算;(三)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四)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证书;(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