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3年集体合同2013年集体合同,由中国铁路工会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职工,与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第一条 2013年集体合同,依照劳动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公司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办法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协商一致签订。第二条 签订集体合同,要坚持合法公正、平等合作、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和谐企业的构建。 第三条 2013年集体合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后生效,对公司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第四条 公司要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支持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活动;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足额提取工会经费;贯彻执行职代会决议,落实职代会提案;坚持企业重大事宜,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工会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组织职工认真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