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材料:新时期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该如何履职 县级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宪法法律部分行使国家权力。新时期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行权时,能不能体现党的主张、代表人民意志、促进科学发展,与其每一位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密切相关。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主体,其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到县级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县级人大常委会权威的树立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本行政区域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安排,本人就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新时期如何依法履职、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增强“三个意识” 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政策水平和相应的业务知识,具有比较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具备参与决定国家事务的能力。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要有准确的职责定位,强化履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常委会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