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实施细则(2012)要点 解读 三甲办 2016年7月1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体安排 1、国家局医政司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三级医院评审专家 库。 2、三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的 评审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3、各省在组建三级医院评审专家小组时, “中医药服 务功能”部分(650分)的评审专家抽取本省外的两个 省专家承担。“综合服务能力”部分(350分)的评审 由省内(市外)专家承担,国家局医政司酌情派督导 员进行督导。4、省局评审后三甲医院名单报国家局备案,审核。由 国家局审核后方能公布。 5、省局评审结束后,对于中医药服务功能的12项否决 性指标,国家局医政司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6、三级医院评审与示范中医院评审衔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体安排检查组专家构成 l 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 共10名专家(外省专家组成):管理组2人;临床科室 组2人;重点专科组2人;药事组2人;护理组2人 l 第二部分 综合服务功能 共8名专家(本省专家组成):负责管理组、医疗组、 检验、 病理、输血、院感(包括感染科)、影像。检查时间:2天 !一、评审细则总体框架 和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