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审核要点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生态环境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一、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一)排污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自行监测方案;(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需要注意,仅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提交;(7)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2018年1月10日及之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8)附图、附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