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面对购买的拆迁安置房被查封 黄跃君 引言: 因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我市大量房屋被拆迁,随之而来的拆迁房买卖现象在温州房产交易市场上普遍出现。然而,由于拆迁安置房尚未建成交付,往往不能使拆迁户及时领取产权证,而致买受人也相应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从而引发诸多风险和纠纷。本案廖某购买拆迁安置房不久,却因该房出卖人负债,而连累其购买的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执行。笔者作为廖某的代理人,通过记叙本案的成功代理过程,以期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出现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2002年5月初,市民萧某在温州都市报广告栏上连续刊登一则拆迁安置营业房(未交付)的出卖信息,市民廖某获知后与萧某联系购买事宜。同年5月中旬,萧某和廖某经协商一致,签订了一份营业房买卖协议书,约定萧某将尚未交付的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的拆迁安置营业房出卖给廖某,总价二百多万元;廖某暂行扣留10万元,该款于双方办妥房产交易过户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上述协议签订后,萧某到拆迁部门签订了正式的营业房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