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理事会制度第一条,为了把重庆市陕西宝鸡商会办成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群众团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事会会议的正式代表为商会全体现任理事。经会长办公会议同意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 第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决议;决定商会的年度工作方针、任务;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听取和审议商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决定商会的重大活动;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若干名。全体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职权,可视需要随时开会研究决定商会工作的重大事宜。其所决定事项要在召开理事会时